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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民政府 榆林绥北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 土地征收通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15:32:50 来源:绥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榆林绥北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24160号)文件,征收绥德县四十里铺镇三十寨村、名州镇延家岔村、张家砭镇平安新村集体土地3.0117公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

绥德县榆林绥北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四至界限

征收土地位于四十里铺镇三十寨村、名州镇延家岔村、张家砭镇平安新村,征收土地面积共计3.0117公顷(其中:耕地0.8961公顷、林地0.9294公顷、园地0.0390公顷、其他农用地1.0974公顷、未利用地0.0498公顷),四至界限以《榆林绥北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所属图表为准。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0〕12号 )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榆林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168号文件执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倍数及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安置方式以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特此通告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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