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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XXGK/2018-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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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5-16 08:27
  • 发布机构:绥德县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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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老龄办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老龄工作总体计划。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宣传、实施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宣传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调查研究人口老龄化的现况、发展趋势及对策,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

    4、认真落实老年人相关优待规定,做好高龄补贴的发放及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

    5、协调涉老部门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城乡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和老年福利设施建设问题。

    6、组织开展老龄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动,接受上级老龄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老龄工作。

    7、组织、指导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余热,再做贡献。

    8、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和其他有益于老年人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9、总结表彰和宣传推荐敬老、养老、老有所为和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

    10、抓好本部门的自身建设。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老龄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相关工作。

二、2017年老龄工作完成情况

一、共性指标完成情况

(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度,不断优化班子氛围。

三是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学习,全面提高党员思想素质。

三是深入开展“三亮、三户、三标杆、两看齐”系列活动。

四是积极开展以“敬老爱老、全民行动”为主题的党员进社区活动。

五是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

(三)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始终保持主要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依据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我办领导班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体系,不断加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三是深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党员活动日、在办公室内张贴廉政文化宣传画和家风崇廉格言,引导树立全办干部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四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并积极配合纪检、财政等职能部门的相关审计。

五是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四)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我办把思想政治建设做为一项树立机关形象,培养干部优秀品质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扎实开展“四德”教育,使“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社会风尚落实到每位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二是组织观看了《老百姓是天》、《焦裕禄》等廉政为民影片,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三是组织开展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担当实干、追赶超越”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形成了全单位上下奋力追赶超越的良好局面。

(五)深化改革

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有效做好对符合享受各类政策补贴人员的年检工作,减轻享受对象负担。我办年初向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议: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单位对过去享受政策补贴的各类人员年检工作进行整合改革,简政放权,统一时间,集中年检,方便群众,简约成本。9月21日,两办下发了《关于对对全县享受各类政策补贴人员集中年检的通知》。

二、重点工作

1、高龄补贴发放情况

高龄补贴按季度发放,已完成全年发放工作。

    2、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农村老年餐桌建设

二是农村老年活动室及邻里互助服务站点

    三是城区助老服务

    四是开展春节和“敬老月”慰问活动。

五是《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

3、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工作

(二)职能工作

1、老龄宣传工作

    2、开展“敬老月”系列特色活动

3、丰富基层老年文体生活

4、基层调研和交流工作

   (三)追赶超越和创新工作

    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破解“养老难”问题,加快追赶超越步伐。

2、启动第三届绥德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四)专项工作

我办认真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

2、严格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规定

3、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4、认真开展“敬老月”各项活动

5、推进老龄宣传教育工作

6、做好“敬老文明号”推荐工作

7、组织开展中老年文体活动。

8、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

9、抓好精准脱贫工作

10、积极抓好单位自身建设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经费供给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实有在职5人,退休1人。

 

 

 

 

 

 

 

机构设置情况:单位现有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数5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科员1名,科员2名。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32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7万元,占88.8%,固定资产36.6万元,占比11.2%,其中:房屋及构筑物类8万元,专用设备2.2万元,通用设备26.4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固定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相关预算。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县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由于我单位无相关项目支出,因此暂时未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七、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符。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7年决算增减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完成2351.6万元,较2016年2126.9万元,增长224.7万元,主要增长原因是享受高龄补贴人数增长及老年餐桌运营费的配套。其中:基本支出113.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津贴,医保,生育保险,退休工资,取暖费,降温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日常公用经费13.5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印刷费,租车费等)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224.3万元用于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老年餐桌、活动室的建设及运营经费,全年收支平衡。

2、2018年预算增减情况说明: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预计2430.4万元,较上年2351.6万元增长78.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老年餐桌的运营经费配套,2017年配套每个餐桌1万元,2018年增加至2万元。全年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津贴,医保,生育保险,退休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高龄补贴,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等),项目支出用于政府购买服务,老年餐桌、活动室的建设及运营经费,收支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完成2351.6万元,较2016年增加224.7万元,主要增长原因是享受高龄补贴人数增长及老年餐桌运营费的配套。

 

 


(1)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2080201)116.9万元。

老龄事务(2080205)129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4.6万元。

老年福利(2081002)2095.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1.2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4.6万元。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2.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3.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95.3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预计2430.4万元,较上年2351.6万元增长78.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享受高龄补贴人数增长及老年餐桌运营费的配套。

 

 

 

 

 

 


(1)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2080201)74.22万元。

老龄事务(2080205)203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4.6万元。

老年福利(2081002)2142.78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1.2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4.6万元。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6.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58.9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我单位 “三公” 经费支出0.4万元,(我办共接待18批次,共接待人数92人)较2016年下降1.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

我单位 去年“老年节”会议费支出0.3万元,因“老年节”是传统的节日故今年会议费支出0.3万元于去年无增减相同。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无公务车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3.5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为1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采购支出预算;2017年采购6.72万元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空表公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