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实有在职4人,
机构设置情况:现有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数4人,主任1名,科员3名。
(二)部门的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全县外事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有关规定和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规章和意见,研究提出本县的贯彻措施和办法;审核报批全县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有关事项;负责协助政府接待或组织接待来绥访问考察的重要外宾、外国政府官员和从事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2、归口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在本县范围内的贯彻执行,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权利和利益;调查研究全县海外侨情和归侨、侨眷情况;负责归侨、侨眷的身份认定;归口管理全县侨务经济协调;依法监督管理华侨捐赠的各种钱、物的使用情况;以及归侨、侨眷扶贫救济工作。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符。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减少,因为接待标准降低,部分接待任务由接待办完成,住宿费由客人自付,接待批次减少,无培训会议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五)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
1、2017年决算
2017年度绥德县外事办公室决算支出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其中办公费15033元,其他交通费用(租车费)9060元,公务接待费1400元、差旅费9971元,电话费3033元,其他支出1503元)。
2、2018年预算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内拨款收入4万元整。2018年“三公”经费预计支出 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比上年减1千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绥德县外事办公室决算支出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其中办公费15033元,其他交通费用(租车费)9060元,公务接待费1400元、差旅费9971元,电话费3033元,其他支出1503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采购支出预算;2017年无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总额348620.95元。其中流动资产279180.95元,占资产总额80%;固定资产69440元,占资产总额20%。我办在保障单位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多年累积下来,故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较大于资产总额。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县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由于我单位无相关项目支出,因此暂时未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收支,空表公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收支,空表公示。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 表 人:
绥德县外事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绥德县外事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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