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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5-16 15:27
  • 发布机构: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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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联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1、对各团体会员进行组织、联络、协调、指导、服务,通过组织团体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和协调工作,密切相互联系,向有关方面反映团体会员的情况和要求,承担团体会员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负责对所属协会的领导管理。

  2、协同各团体会员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和推动文艺工作者努力学习,深入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艺术活动,交流经验,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艺术研究、文学和其他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

  3、协同各团体会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发现、扶持和培养文艺人才,不断壮大文艺队伍。

  4、密切与省、市以及兄弟县(市)文艺界的广泛联系,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5、沟通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同文艺界之间的民主协商渠道,并与政府文艺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人民团体密切合作,共同繁荣和发展全县文化艺术事业。

  6、维护宪法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在协会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7、创造条件兴办文化产业和福利事业,帮助协会改善文艺工作者的工作条件。

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县文联组建运行的第四个年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文联精心指导下,县文联认真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四项职能,坚持以党建引领全局,以脱贫统揽全局,深入持久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积极落实“三项机制”,全力推进“追赶超越”、扎实推进党建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重点工作,职能工作,创新创优工作,专项工作进展顺利有序,圆满完成了预定任务目标。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是县文联机关组建运行第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追赶超越目标年,为此,文联要更加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联络、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能,主攻重点工作,狠抓职能工作,突出创新创优工作,统筹专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1、以党建引领全局,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2、以创建服务全局,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3、以追赶超越为标杆,努力提高文联机关综合实力。

    4、以文艺惠民为使命,开展好十项文艺惠民活动。

5、以创作精品为核心,组织好文艺评选参赛活动。

6、以服从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目标,启动实施三项文艺创新工作,备战全省第八届艺术节。

7、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确保包村脱贫任务圆满完成。

8、统筹专项工作,全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说明

行政单位,经费供给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实有在职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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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情况:文联现有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数5人,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内设岗位2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文联无下属事业单位。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25.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3万元,占资产总额15.01%;固定资产21.66万元,占资产总额84.99%。

截至2017年12月3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固定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相关预算。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县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由于我单位无相关项目支出,因此暂时未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七、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符。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7年全年收入和支出完成115.1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支),支出决算数为115.18万元,较2016年增加43.38万元,增加率为3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7782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津贴,医保,生育保险,退休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水电费、车辆运行费、机关维护费等),项目支出90.406万元(主要是:中央电视台《艺美绥德》拍摄费、《上郡》、《绥德诗汇》杂志编印费,《绥德瑰宝》编印费等),全年收支平衡。

(2)2018年全年收入和支出预计74.8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支),其中:基本支出62.87万元,比2017年增加38.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津贴,医保,生育保险,退休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水电费、杂志编印费、机关维护费等等),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是:《上郡》、《绥德诗汇》杂志编印费编印费),收支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1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支),支出决算数为115.18万元,比2016年增加43.38万元,增加率为3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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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070111)19.57万元

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90.41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0501)1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4.2万元。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5.27万元,全部为人员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按照相关政策人员工资正常晋档。

商品和服务支出95.7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预计74.87万元,较上年115.18万元减少40.31万元,下降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专项收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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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010111)48.36万元

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1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5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6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501)1.06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4.24万元。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3.63万元,较上年增长27%,全部为人员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按照相关政策人员工资正常晋档以及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清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4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5.5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是5.3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支出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为6.2万元,较2017年增支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业务扩展需要,单位办公费所增加。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三公” 经费支出,较2016年下降0.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零预算。因此我单位2017年和2018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也无其他来源安排的“三公”经费。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做到“三公”经费零支出。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无采购支出;2018年我单位无采购支出预算。空表公开。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项收支,空表公开。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收支,空表公开。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联2017决算和2018预算表(表格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