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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XXGK/2018-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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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5-16 17:31
  • 发布机构:绥德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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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预算

绥德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预算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贯彻执行省、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承担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4、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负责全县土地利用数据的提供;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动态监测和土地统计;

5、负责全县耕地保护,确保规划确定的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立项、验收、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相关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全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7、负责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监测全县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

8、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的统一汇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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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11、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3、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非税收入的监管。

14、负责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

15、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安置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16、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结合耕地保护及违章修建巡查任务,建立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2017耕地保有量为114.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89万亩。二是完成599.85土地开发项目24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完成狠抓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报市级技术单位提交省厅备案。与省、市沟通协调,批准了2016年报批的“石家湾农商行及雕山村移民搬迁”等6个批次用地94.96亩;完成10个批次和4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报件组件工作五是拍卖27.17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245.075亩国有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年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七是切实推进矿产资源精细化管理,保证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八是扎实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16年度我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是10.87%,确保不被问责、约谈。九是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及信息平台建设。十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工作。狠抓2016年度移民搬迁整改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度移民搬迁。十一是积极开展7·26”洪灾抢险救灾工作。清淤约3.8万方,抽排地下室积水约5000余方。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及水毁耕地综合统计等工作。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定位和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系统“追赶超越”,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圆满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114.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9万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按照“有保有压”原则,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相关制度,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脱贫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规划、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整合各方资源,强力推进扶贫移民搬迁。结合行业性质,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不超过15%,县政府不被约谈、问责。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市场化配置,持续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完成“‘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积极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积极服务好招商引资项目,强力推进307国道北过境线公路改建工程、307国道绥德邢家塬至子洲界改建工程、榆横—潍坊1000千伏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及绥延高速公路绥德段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深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加强涉地信访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加强党的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助力系统追赶超越,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化标准化机关创建,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说明

1、绥德县国土资源局是全额财政预算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7名,实有人员10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2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退休3人,遗属1人。

 

 

 

 

 

 

 

 

2、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12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7万元,占资产总额88%;固定资产143万元,占资产总额12%,其中专用设备50.7万元,通用设备23.8万元,家具、用具等68.5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县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由于我单位无相关项目支出,因此暂时未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七、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符。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87.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87.59万元,比2016年增加507万元,增加率为3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00.4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津贴,医保,生育保险,退休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水电费、车辆运行费、机关维护费等),项目支出7487.10万元(主要是: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费),全年收支平衡。

2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全年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72.8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津贴,医保,生育保险,退休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水电费、车辆运行费、机关维护费等等),收支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完成8987.59万元,较2016年增加了5383.7万元,增长了2.2倍,主要原因是受7.26洪灾影响,增加了抗洪抢险专项资金。

 

 

 

 

 

 

 

1)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8861.48万元。

国土整治(22001107487.1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22001111374.38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23.51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98.08万元。

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83.72万元,全部为人员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158.27万元,较上年降低6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50万元。

资本性支出7487.10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预计2972.86万元,较上年8987.59万元减少6014.73万元,下降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专项收入,而2018年没有专项收入预算。

 

 

 

 

 

 

 

 

12018年行政运行经费1158.27万元,较上年下降20万元,下降2%,下降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压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归口管理的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76.9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8.4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费支出(208050620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35.41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99.08万元。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353.46万元,较上年增长18%,全部为人员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按照相关政策人员工资正常晋档以及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清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144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8.4万元。

(四)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培训费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三公” 经费支出3.8万元,比2016年下降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全年共接待25批次,累计人数达760人),比2016年下降 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为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变化主要原因是实施车改后单位车辆全部称交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管理,压缩了车辆费用,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2018年“三公”经费预计支出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按照国土资源行业职能,我局狠抓地质灾害及耕地保护培训工作。为了全面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强化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占地行为,我局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庙会、集会和应急演练开展多途径、多形式宣传培训。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专门组织各镇涉地领域分管负责人、相关单位、村组负责人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耕地保护专项培训工作。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85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7.26洪灾影响增加了办公、培训、差旅、其他交通等费用。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83万元,较2017年减支2万元,下降了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了办公费、印刷费、差旅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采购支出预算;2017年集中采购固定资产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收支,空表公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收支,空表公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国土局预算公开表(新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