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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XXGK/2018-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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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5-17 08:39
  • 发布机构:绥德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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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卫计局2017年决算 和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卫生计生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配置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外国医师、港澳台医师(医疗团体)来绥短期行医核准,县级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批,县级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加强卫生计生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组织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中、省、市基本药物政策,拟定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

7、组织实施全县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编报和管理。

9、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10、制定全县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人口文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县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前置审核。

11、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卫计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全面完成“摘帽县”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对照贫困退出“577”标准,通过政府代缴贫困人口参合费用,确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参保率达到100%;通过落实“四重保障”政策,确保贫困患者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完成105所贫困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贫困人口健康管理率达到100%。

2、启动县中医医院建设工程,做好县医院综合楼建设前期工作,完成县中医医院二甲复审工作;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加强两所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以上,贫困人口参合率100%;全面推进新农合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住院总额预付制度;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三统一”管理,实行医疗机构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监测等工作任务。

3、完成绥德县白家硷镇、马家砭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打造5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亮点乡镇和10个所属乡镇卫生院的亮点村卫生室,其他卫生院打造1所公卫亮点村卫生室,完成5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20个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推进居民健康卡的用卡环境改造和应运发放,加快推广应用“智慧医疗”项目。

4、继续实施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在家服务对象全覆盖,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电子)和合格率达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率达90%以上;加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免费健康管理,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增补叶酸发放率≥95%,儿童营养改善发放率≥95%;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5/10万,12‰,15‰以下,完成市上下达的宫颈癌普查任务;落实重大疾病专病专策精准防控方案,降低学生结核病发病率,遏制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推进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年内达到规范县建设标准。完成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慢性病、重性精神病规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人口统计准确率达96%以上;政策外多孩控制在3%以内;优惠优待兑现率100%;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8以内。

6、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追榆林市卫生监督所,超越榆阳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行为和水平。通过配齐行政执法设备,完成现场执法记录系统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日常业务系统的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确保我县行政执法及时、准确、有效的开展。

7、工作日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制定《绥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干部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病假、事假、考核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措施。

8、完成5所乡镇卫生院国医馆标准化建设,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设置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中药房、煎药室等区域,中医诊疗设备齐全,配备中医人员,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说明

行政单位,经费供给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实有在职14人,退休10人,遗属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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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情况:现有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数14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内设岗位10个,包括办公室、干部人事、规划财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政医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中医药管理、药政、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岗位。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总额2601.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9.68万元,占88.38%,固定资产302.27万元,占比11.62%,其中:房屋200万元,专用设备74.92万元,通用设备27.3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县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由于我单位无相关项目支出,因此暂时未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六、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符。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决算增减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完成3132.98万元(本数字是2017年绥德县卫生局与绥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后,年底决算俩单位的累加数字)。其中:基本支出1300.6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津贴,医保,生育保险,退休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维修费等),项目支出1832.38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2018年预算增减情况说明: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预计1229.62万元,较上年减少1903.36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专项经费未到账。全年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津贴,医保,生育保险,退休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等),收支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完成3132.98万元,(本数字是2017年绥德县卫生局与绥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后,年底决算俩单位的累加数字)。其中:基本支出1300.6万元包含人员经费4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40.6,项目支出1832.38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1)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支出(2100199)3055.75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59.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3.49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14.44万元。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57.9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9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2.03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预计1229.62万元,较上年3132.98万元减少1903.36万元,下降6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数字是2017年绥德县卫生局与绥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合并后,年底决算俩单位的累加数字,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

 

 

 

 

 

 

(1)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支出(2100199)119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43万元,项目支出:580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9.32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84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13.03万元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68.31万元,较上年增长7%,全部为人员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按照相关政策人员工资正常晋档以及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清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786.51万元,较上年减支1886.47万元,降低7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3.5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卫计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卫计局2017年公务接待费为1.93万元,比上年增加0.73万元,共接待130人次,18批次。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合并,省市检查增多。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样。2017年会议费为0.11万元,用于健康扶贫现场观摩会。2018年会议费预计与上年持平。原有车辆因公车改革,车辆交入国有办,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4.21万元,(2017年6月卫生局与计生局合并,此数字是年底俩单位累加数字)。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采购支出预算;2017年无采购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空表公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卫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