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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5-17 09:38
  • 发布机构:绥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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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绥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

 

根据绥政财预发(2018001号文件精神,绥德县人大机关及时做了“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决算及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作如下汇报:

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接受县委的领导,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本级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全县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政府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因故出缺时,从副县长、副院长、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员的职务;

13、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17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
坚持原则,履职尽责,全力保障县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贯彻县委决定,切实维护县委权威。

2关注热点,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一年来,常委会积极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脱贫攻坚工作、招商引资及中小企业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开展调研活动8次,召开各类座谈会30多次,走访群众150多人,形成调研报告7篇,为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了参考依据。

3、强化监督,精准发力,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紧扣加快发展主题,注重加强对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监督,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计划财政审查,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二是关注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项目支撑带动作用。三是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开展专项督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四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求真务实,维护正义,着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努力创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一是规范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执法监督。二是强化司法监督,大力促进公正司法。三是维护和谐稳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四是规范任免程序,依法开展人事任免。

5、创新机制,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搭建履职平台,优化服务保障,保证代表依法行权,促进了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一是强化服务保障,夯实代表履职基础。二是拓宽履职渠道,全力保障代表履行职能。三是加强联系指导,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四是创新办理方式,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6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全力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常委会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具体行动,积极投身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强化举措,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三是强化机关建设,打造美丽活力机关。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短板,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对重大事项监督还需进一步强化,代表的履职能力和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今后的工作中,常委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奋力作为,为推动幸福和谐美丽新绥德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围绕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脱贫攻坚、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利用、环境污染治理等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适时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2、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及时总结监督工作实践经验,增强监督实效。

3、有选择地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突出评议重点,创新评议方式,不断提升评议的实效性、规范性,督促和推动依法行政。

4、选择事关全县发展的大事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方面的工作,适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部门改进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5、加强对政府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加强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度全县财政细化预算;审查上级补助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适时对2018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6、对群众关注程度高的脱贫攻坚工作、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推动解决存在问题,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听取“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7、抓好审议意见督办,不断完善反馈机制,努力促进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

8、邀请公民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拓宽公民政治参与渠道。

9、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加大重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大力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以宪法宣誓制度为载体,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更好发挥宪法在依法治理中的重大作用

11、重点对《传染病防治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的贯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检查、调查等工作。

12强化干部任后监督,扎实开展工作评议和人大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督促和支持被任命人员干事创业,自觉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3、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好代表法,完善代表系统学习培训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代表培训班,促进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履行代表法定义务。

14、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继续邀请市、县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大力宣传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加强对代表的履职管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

15、组织安排更多代表参与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等工作,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议政权和监督权。完善政情通报制度,会同“一府两院”召开政情通报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县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视察。

16、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引领、指导和发动更多人大代表投身到“双联人大代表助推精准扶贫”活动中,发挥代表优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17、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联动和工作交流,继续指导乡镇人大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开展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8、密切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开展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活动;加强与外地人大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促进人大工作创新开展。

19、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大干部双向交流,尽快成立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充实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各工作委员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20、完成市人大和县委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说明

行政单位,经费供给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实有在职30人,退休3人,遗属1人。

机构设置情况:实有在职人员40名。县级领导10名,县人大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专职委员5名。县人大机关现设办公室、法工委、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人代委、城镇建设与环资委等6个委室,有工作人员30人,其中20人为正式人员,借调5人,协管员2人,临聘3人,但机关只有16个行政编制,无事业编制数,工勤编制人员有4名。退休人员3名,遗属1名。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资产总额32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2.67万元,占资产总额53.3%;固定资产151.18万元,占资产总额46.7%

2017年本部门有公务用车2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固定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相关预算。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县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由于我单位无相关项目支出,因此暂时未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七、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符。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12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758.12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支;较2016619.1万元增加了139.02万元,增加了22.5%,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其中基本支出 529.5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津贴、医保、生育保险、退休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电话费等);项目支出228.57万元(县委旧址改造费),全年收支平衡。

22018全年收入和支出预计561.4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支)2017年减少193.67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预算项目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津贴、医保、生育保险、退休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收支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完成758.12万元,2016619.1万元增加了139.02万元,增加了22.5%,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增加了县委旧址改造专项资金。

 

1)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2010101402.33万元,较上年减少39.57万元,降低9%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102)228.57万元。

人大会议(201010416.43万元。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33.47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46.29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6.14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24.89万元。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32.1万元,较上年减少133.4万元,减少50.2%,减少原因是2017年把养老金这一部分放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415.02,较上年增加了150.62万元,增加了61.1%,增加的原因是有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万元。

220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预计561.45万元,较上年减少196.67万元,下降2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项目支出,而今年没有专项收入预算。

 

1)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2010101374.25万元,较上年减少28.08万元,减少了7%

人大会议(201010420万元。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20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30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8.2万元。

住房公积金(221020127万元。

2)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32.95万元,较去年增加200.8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预算科目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186.5万元,较去年减少了228.57,减少的原因是今年没有专项支出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88万元,比2016年下降5.11万元(注:2016年车辆维护费决算为11.24万元,当时的这个数据只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过桥费等,实际还有燃料费7.75万元,合计18.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单位来客一律在单位灶房接待,标准为正餐每人每餐50元,招待费在单位灶务支出。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16.43万元,比2016年下降25.8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召开了两次人代会,2017年召开了一次人代会。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支出20.42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9.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培训人员过少,2017年新的政策下,为了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增加了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

2018年“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计支出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增加6.2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新租赁两辆公务用车,增加了车辆费用。2018年“三公经费会议费预计支出20万元,比上年增加3.5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材料、食宿等费用提高。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预计支出1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4.4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培训人员数量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86.45万元,较上年减少29.9万元降代13.81%,原因是控制办公、培训、差旅、其他交通等费用。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计为186.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采购支出预算;2017年无采购支出。

空表公开。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空表公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收支决算表和2018年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