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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XXGK-2021-0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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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绥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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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5-1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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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4月21日在绥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绥德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全县财政面临严峻的减收增支形势,收入增长更难,支出保障压力更大,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们聚焦“五大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2020年预算草案的决议和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落地,护航“六稳”“六保”,统筹做好战疫情、强保障、推改革、促发展,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比上年增长46.8%,其中,税收收入28467万元,非税收入70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135万元(税收返还33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024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7658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26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16万元,调入资金4982万元,收入总计410188万元。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8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725万元,调出资金178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592万元,支出总计410188万元,年终收支平衡。

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694.28万元,较上年下降3.8%,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正常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239.28万元,较上年下降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较上年下降1%;公务接待费264万元,较上年下降1.5%。

一般债务情况: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3771万元,申请再融资一般债券1489万元,偿还到期一般债券1724.53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378万元,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万元。截止2020年底全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51660.61万元。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一般债务限额64093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475万元,较上年增长79.08%,上级补助收入10331万元(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55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877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000万元,调入资金17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收入总计为23591万元。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786万元,调出资金4982万元(调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2768万元,年终结余823万元。

专项债务情况:2020年新增抗疫特别国债797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0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023万元,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截止2020年底全县政府性专项债务余额30500万元。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专项债务限额30500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59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2.5%,比上年下降6.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59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二、2020年全县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应对形势,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1、统筹保障防控经费。共下达中省市资金1416.6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987万元用于防疫工作。其中:下达医疗救治补助资金80万元,下达设备和防控物资补助资金2984.125万元,下达重症病区、发热门诊改造等基建补助资金933.51万元,下达复工复产资金376万元。

2、配合落实各项政策。疫情期间,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针对不同受损情况,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等服务性行业,给予3个月的贷款贴息支持;落实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企业技术中心奖励、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奖补、技改“1+1”工程项目奖励等各项政策,共兑付奖补资金150万元;配合人社等部门,下达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岗位补助30万元。

3、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在全国疫情物资严重短缺、购买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多方联动、多渠道寻找物资货源,全力保障口罩、防护用品、医疗药物、医疗器械等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耗材供应。同时拨付192万元用于采购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等紧缺物资,尽量满足一线防疫人员的需求。

(二)落实惠企政策,助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强化银担合作,助力企业融资解困。2020年3月,成立绥德县融资担保公司,为天鹏畜禽公司担保贷款200万元,解决了该公司融资难的问题,切实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助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2、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减轻企业负担。对7户符合规定的企业办理了延期缴纳税款,共计延期缴纳税款1.6亿元;落实中省市区应对疫情的复工复产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各种税费共1.85亿元;对全县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落实减免房租政策,减免房租22.5万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压力,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

3、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制定印发《绥德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绥德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营商环境;全县2020年通过采购中心采购83次,采购预算6201.2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364.5万元,节约资金836.72万元,资金节约率13.5%。

4、抓好清欠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用政府“苦日子”换人民过“好日子”思想,多方筹措,2020年全县共偿还拖欠账款12106.61万元,完成了无分歧欠款全部“清零”目标。

(三)围绕重点任务,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执行《绥德县债务管理办法》、《绥德县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认真督促隐性债务单位按时、按计划、有序的化解本单位自有隐性债务。同时,将政府隐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通过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新增项目预算,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加大债券置换力度,优化存量债务结构,对清理甄别后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通过争取省政府代为发行一定额度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逐步进行置换,用于适度归还以前年度的存量债务,规范政府“借、用、还”举债融资机制,减轻了我县的负债压力并积极开拓新的债务模式。二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累计整合各级专项资金3.45亿元,累计兑付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26亿元,兑付占比94.48%,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下达的资金兑付任务;积极落实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政策部署,2020年各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累计完成交易1880笔,交易总额238.74万元,完成拟预留采购份额123.88万元的192.72%,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08万元的114.78%。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生态环保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力度,2020年下达资金6397.2万元,支持我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污水管网改造等治污项目和环境质量改善;安排资金1084万元用于村庄清洁“百日行动”;拨付资金423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治理,有效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为我县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四)支出有保有压,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在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同时,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2020年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3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二是2020年落实县级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34个,总投资达到412万元,涉及全县15个乡镇的34个行政村(自然村),惠及群众1.5万人,切实解决了当地村民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项公益性事业需求。三是累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共5988.94万元,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深化财税改革,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贯彻落实新颁布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了《绥德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同时将2020年度全县所有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基本实现全县绩效自评工作全覆盖。二是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务求实效”原则,以“抓基础、补短板、强优势、重监管”为目标,积极协调,统筹推进,全力加快15个镇财政所“机构有序化、队伍专业化、制度规范化、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基层财政所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对2019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确保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更规范;出台《绥德县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盘活了财政结转结余存量资金;制定《绥德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财政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四是加快“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简化集中支付业务审批手续,减少审核环节,积极探索无纸化办理集中支付业务,2020年共发生支付业务 35564笔,累计金额24.81亿元。逐步实现了全县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资金支付“无纸化”、资金运行“透明化”、财政管理“数字化”的目标。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绥德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绥德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采购管理有机结合。六是强化财政监督。对139个大小项目进行公开评审,评审财政资金82349.39万元,审定资金总额为79297.85万元,审减金额合计3051.5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7%。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我县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管理透明度逐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运行基本平稳,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艰辛付出的结果。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减税降费等因素叠加影响,稳收入的压力持续加大,财政用于基本民生、环保污染治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疫情防控等领域支出需求不断扩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增大;一些部门和单位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绩效的惯性做法还未扭转,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亟需提高;乡镇财政所虽然全部挂牌成立,但受编制、身份限制,人员配备不到位,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等均有欠缺,基层财政服务能力较弱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聚焦“五大发展定位”,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为全县“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5500万元(税收收入28400万元,非税收入7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855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8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8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628万元,收入总计400564万元。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000万元,政府性债券还本支出962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936万元,支出总计400564万元,收支平衡。

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1万元,较上年下降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较上年下降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20万元,较上年下降16.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7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100万元,上年结余823万元,收入总计9923万元。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2800万元,支出合计9923万元。

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070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705万元,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因此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空表列示。

四、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完成财政预算收支任务。紧盯政策机遇和上级支持的重点领域,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争取资金、争取项目,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领域资金的使用,确保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坚决兜住民生底线。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保障好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

(二)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坚决贯彻中省市县部署要求,构建制度严密、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源头管控,落实政府债务负面清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渠道筹措安排化债资金,全面完成2021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

(三)坚持改革创新驱动,不断健全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一是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务必要严肃财经纪律,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避免出现违规开支和不讲绩效的“突击花钱”行为。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开展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探索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做实做细做全预算绩效目标。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和清理机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进一步推进镇财政所改革,建立健全县镇财政所财务独立管理机制,配齐基层财政所干部队伍,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购买配套国有资产管理软件,积极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协调各部门按时做好资产报损、报废。五是持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建立健全符合我县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六是扎实开展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特别是重大惠民项目资金使用,要做到“跟进盯死”保证不出问题。

(四)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资金监管;持续开展消费扶贫,落实兜底保障,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聚焦“三变”改革,结合上级政策,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路壮大村集体经济;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进一步加强与住绥商业银行的合作,开展涉农项目、涉农企业融资担保,解决个体农户、小微涉农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财政工作。加强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强力推动财政系统党建质量全面提升;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各项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往深里走、向实处行;深入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集中开展学党史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忠于财政事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勇立潮头,奋楫争先,努力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为谱写新时代绥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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